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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江夏区工作(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点击:

各院系: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江夏区工作安排,需统计所有在校生(包括大三实习学生)创业经营情况。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经济普查的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二、学生统计范围及类别:

类别1:已在行政机关备案登记的创业学生,包括注册公司和个体工商户;

类别2:未在行政机关备案登记的创业学生;

类别3:兼职、实习并获得报酬的学生。

三、学生统计内容

根据不同类别,统计内容有差异,具体填报查看表格。

类别1学生填写附件1《学生创业登记注册(在行政机关备案)经营情况统计表》;类别2、类别3学生填写附件2《学生兼职与创业未登记注册(未在行政机关备案)经营情况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1.掌握据实统计。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对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2.做好科学解释工作。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2018年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3.数据应统尽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请各院系安排专人统筹此次统计工作,确保宣传到群、到人,并于10月11日(周三)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表格和纸质盖章版表格报送学生处姚蓝洁。

 

 

附件1:《学生创业登记注册(在行政机关备案)经营情况统计表》

附件2:《学生兼职与创业未登记注册(未在行政机关备案)经营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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