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刻苦、积极向上,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校在籍的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推荐比例为各二级院系2024届毕业生总数的3%。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校学习期间各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励。
(六)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或者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各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各二级院系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二)班级初评,报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三)所在院系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生处复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校审核通过,公布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六)优秀毕业生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并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院系于6月2日前将评选结果(附件2,电子档)及纸质盖章材料报送至学生处735室,并及时做好评选材料归档工作。
联系人:王军
电 话:87933226
附件: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XX学院(系)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学生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