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一批、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年度检查、
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和
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2    点击: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推动辅导员工作精品化建设,学校将开展第一批、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年度检查、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和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年度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2020年(第一批)、2021年(第二批)已通过终期验收的5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围绕2025年工作成效、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等情况。

(三)检查程序

1.材料提交。工作室主持人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年度检查表》(附件2),并准备2025年度工作相关佐证材料(含工作计划、活动记录等),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

2.材料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人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照检查标准核实相关情况,形成材料审核意见。

3.实地核查。评审组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对部分工作室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原始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工作成效。

4.综合评定。评审组结合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检查等级。

(四)检查结果及应用

检查标准参照辅导员工作室中期检查要求,分为合格、待整改两个等级,评审组对各工作室检查情况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为合格的工作室,可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检查结果为待整改的工作室,需在收到整改通知后1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及整改材料,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仍不合格的,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取消工作室资格。

二、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经批准立项的3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见附件1)。

(二)终期验收内容

围绕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等情况

(三)终期验收程序

1.材料提交。工作室主持人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验收评估表》(附件3);

2.现场汇报、答辩。由工作室主持人根据验收内容汇报建设情况,并就评审组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实地检查、评审。

(四)终期验收结果及运用

辅导员工作室评估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结果优秀的工作室,工作室主持人及表现突出的成员优先获得评优评先的机会,优先推荐申报学校、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研究课题。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工作室,可延长半年再进行验收,延长期间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延长期结束仍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工作室。

三、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2024年经批准立项的2个辅导员工作室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围绕建设周期中期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进展、研究成果、团队建设、经费使用等,重点考察阶段性工作实效和后续建设规划。具体包括:中期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核心任务推进进度;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案例、阶段性报告等)的数量与质量;团队成员分工协作、专业能力提升情况;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后续建设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三)检查程序

1.材料报送。工作室主持人提交《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并准备中期建设相关佐证材料(含阶段性工作总结、成果证明、活动记录、经费使用明细、后续建设计划等),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

2.现场汇报。工作室主持人以PPT形式汇报建设进展情况,重点说明中期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后续计划,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

3.实地检查、评审。评审组结合材料审核、现场汇报情况,对工作室进行实地检查,查阅原始资料、座谈交流,核实阶段性工作成效,对后续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形成中期检查意见。

4.结果反馈。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中期检查结果及评审意见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及工作室,指导工作室完善后续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的重要抓手,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工作室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审查,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

3.立项后的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变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协调有关人员安排。建设周期内,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不能退出,确因故需要变动的,须经工作室主持人同意后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行。

4.各二级学院2026年4月13日前将纸质验收评估表或中期检查表、相关佐证材料(一份)交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269096169@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张莲。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2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9号  E-mail:dwxsgzb@cj-edu.com.cn

办公电话:027-8793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