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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征集美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要求,推动职业院校美育工作发展,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美育专门委员会启动“2023年职业院校美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聚焦美育课程建设与美育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面向职业院校征集美育典型案例,编印《美育典型案例集》,推广美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职业院校美育整体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案例可围绕但不限于以下选题内容:

(一)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三)学校美育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探索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传承与创新

(五)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六)学校美育协同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体系构建

(七)学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八)学校美育数字化资源建设

2.主要原则

(一)真实性

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学生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 实效性

对职业院校美育教育工作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三)创新性

注重创新,为推进职业院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四)典型性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职业院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3.报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学校将择优选取一个或几个方面形成典型案例,重点突出工作的特色与亮点,案例数量不限,要求摘要300字以内,案例正文3000-5000字,图片5-8幅。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

(二)报送方式

将案例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9月15前发送至邮箱:122086314@qq.com 1964086099@qq.com,

(三)格式要求

案例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成果形式

学校将推选的典型案例报送至教育部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美育专门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并编印成《美育典型案例集》。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综合素质教研室)肖晶星 姚蓝洁 张欣

    联系电话 027-87933348

    附件:案例格式要求

    案例格式要求

    一、文档格式要求

    标题—黑体小二

    单位—楷体四号

    (居中对齐,行距:固定值28磅,不加粗)

    要: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摘要”两字加粗,内容不加粗。

    关键词: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关键字”三字加粗,内容不加粗。

    一级标题—黑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不加粗。

    二级标题—楷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加粗。

    三级标题—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加粗。

    正文—宋体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8磅,不加粗。

    表格:宋体五号,单倍行距,居中对齐,行高6mm。

    表格批注:宋体小五,居中。

    插图:上下型,居中。

    图注:宋体小五,居中。

    二、图片要求

    1.文中图片插在Word文档适当位置并作标注,同时以附件形式单独发送。

    2.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原则上精度不低于300dpi。

    3.若需保留图片版权,请注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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