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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9    点击:

二级院系: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学校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长院202414号)文件要求执行,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成绩表现等要求。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初修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且经补考、重修后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国家奖学金书面申请,规范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信息字段导入模板》(见附件2)。

完成时间:930

2.院(系)审核。各院(系)核查学生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评成绩排名,按照下发分配推荐名额上报名单,核查完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信息字段导入模板》,同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完成时间:1012

3.学校审定。学生处组织召开校级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完成时间:1021

五、报送材料

1.各院(系)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推荐理由、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院(系)会审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3.参评学生申请材料3纸质版包含学生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胶装成册

4.院(系)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待系统导出申请审批表发院系签字盖章);

6.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3);

7.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2023-2024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和教务处公章

上述材料以院系为单位在1012日前报送至学生处。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信息字段导入模板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注意事项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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