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填写报送《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名单发放表(XX学院)》;如有取消资助资格的,请填写《2019年(春季)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取消资助资格的备案报告(XX学院)》,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相关表格详见群共享。
各学院在发放表制作过程中,务必保证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中国民生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的正确性,确保信息零失误。2018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帐号或姓名错误的学生要特别注意,不要再次出错。
提醒受助学生勿相信让其把钱转到指定账户的任何短信或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学生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