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资助信息的重要平台。为做好本校学生系统信息填报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各学院报送主要内容为:家庭经济信息、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信息、各类奖助学金、受资助学生信息等(系统不定期升级,要求不一致,以当年通知为准)。
二、填报要求
(一)家庭经济信息、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信息是评选基础信息库,是录入所有资助信息的前提,要确保各项数据的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其中:
1.家庭经济信息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准确无误;
2.困难学生认定管理信息为本学院当学年所有在册困难生,且认定困难级别需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推荐档次保持一致;
3.信息准确,不同模板中同一人的信息要相同;
4.各类奖助学金要与实际上报人数、名单信息相同。
(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按照秋季助学金和春季助学金分两次填报,每次填报金额均为当次发放金额。
(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填报内容均有固定导入模板(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信息表需要点击左上方“开始检查”,显示“通过”后方可报送(在打开表格时弹出的提示栏中选择“启用宏”,填报数据完成后点击上方“开始检查”即可检查确认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请根据表格内提示进行对应修改直至检查通过),对所报送数据经审核无法通过检查的将一律退回学院重新填报。检查步骤参考附件5。
(四)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前,各填报人务必仔细阅读表格内各栏目的具体填写规范和格式要求,如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表中,申请理由选择H(其他)的,需填写备注说明。
(五)所有填报电子表格必须用办公软件office2003,2007等excel版本软件打开,请提前安装。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各项填报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该资助系统已与国务院扶贫办、中央资助等系统对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正确,同时要切实保证各类学生信息尤其是资助信息的安全。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7-87933226。
附件:1.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
2.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模板
3.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4.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5.检查步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