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十佳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养方面的作用,学生处将评选2020—2021学年“十佳心理委员”。
各二级学院原则上从2020级班级中评选。心理委员需提交个人申请(详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筛选,确保公平、公正。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标准如下:
1、助人精神:帮助、鼓励或陪同同学解决心理困扰。
2、奉献精神:对心理委员工作有极高兴趣,愿意投入精力。
3、工作扎实:踏实肯干,积极主动。
4、善于沟通:有效地与同学,老师沟通。
5、组织协调:能够有效组织班上同学参加中心和学院工作站的活动、策划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积极参与:会议、培训和活动准时出席,不无故迟到早退。
7、能够胜任:能准确反应、上报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
8、求知好学:能够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善于创新。
9:方法得当:工作有较好的计划,方法。
10:感召力强:影响、带动班级同学关注心理健康相关知识。
请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于11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和纸质申请表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学院推荐人数见附件2。
附:每位“十佳心理委员”给予150元左右的奖品奖励。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