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文明素质,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卫生、勤劳动的良好习惯,加强学生社区宿舍管理,提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自我提升、自我成长能力。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类型
1.评选对象:2023、2024级学生及其宿舍。
2.评选类型:文明宿舍、示范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宿舍
1.宿舍有良好的风气,本年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2.宿舍成员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有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
3.宿舍成员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不在宿舍吸烟、喝酒;不随意吐痰、泼水、扔杂物;垃圾及时自带下楼。
4.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等违章用具;不在宿舍私拉电线;不观看违规影像、书刊等;未经同意,不留宿外来人员。
5.有宿舍文明公约、卫生值日表。
6.宿舍布置整洁、健康、美观、大方,宿舍清洁,无乱涂画、乱粘贴,无痰迹,无蛛网。
7.门窗及玻璃保持干净,不留污渍、水渍,阳台无乱摆放物品。
8.橱柜、桌凳干净,物品摆放的整齐统一。
9.无占用宿舍楼道消防通道行为,无晚归、夜不归宿情况。
10.无迟到早退、带早餐穿拖鞋进入教学场所,文明着装,文明交往。
(二)示范文明宿舍
1.须满足“文明宿舍”全部评选条件;
2.宿舍成员思想进步,政治素质良好。
3.宿舍成员学习兴趣浓厚,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排名位于班级前50%。同等条件下宿舍成员在各级各类赛项和评优中获奖的优先考虑。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实践活动等,定期组织成员间学习交流活动,互帮互助,具有良好的学习氛围。
4.宿舍成员纪律性强,在校期间均无违规违纪记录。
5.宿舍布置文化气息浓厚、高雅、美观,有特色、有节约环保意识。宿舍成员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
(三)优秀宿舍长
1.所在宿舍须为“示范文明宿舍”或“文明宿舍”。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认真刻苦,本年度无补考课程。
4.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意识,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原则,工作成绩突出。
6.所在宿舍学风、纪律、安全和日常卫生等方面表现良好,未发生安全事故,无使用大功率电器记录。
三、评选程序
1.即日起-11月8日,各二级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院系学生宿舍和宿舍长开展评选,公示后按照学生处分配名额推荐至学生处(推荐名额见附件)。申报“示范文明宿舍”还需准备PPT参加评选汇报,PPT时长不超过5分钟。
2.11月1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示范文明宿舍”的材料报送到学生处。
3.11月15日-11月22日,学生处对各院系推荐的宿舍按评选要求进行审核和验收。
4.11月27日,学生处组织被推荐的“示范文明宿舍”进行现场展示汇报(现场汇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由评审组评选出“示范文明宿舍”,并现场颁发奖励物资。
四、奖励与表彰
学校根据评选结果分别授予“示范文明宿舍”、“文明宿舍”和“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示范文明宿舍将进行挂牌表彰。对荣获“示范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实践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各院系要将评选活动作为环境育人、活动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院系自我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组成的评选工作组。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有序开展好评选活动。
2.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评选条件认真学习,严格把关,充分发挥优秀的示范作用,促进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
3.及时报送材料。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勇,87931012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文明宿舍、示范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推荐名额
附件2:2024年秋季学期文明寝室评选申报表
附件3:2024年秋季学期示范文明宿舍统计表
附件4:2024年秋季学期文明宿舍、示范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名单
学生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