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社区建设,培育学生良好生活习惯,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温馨的宿舍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文明宿舍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类型
(一)评选对象:2025、2026级全体学生宿舍。
(二)评选类型:文明宿舍、示范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
二、评选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5日至11月9日)。各学院结合实际,通过班会、新媒体平台、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学生对照标准开展创建。
(二)宿舍创建与申报阶段(11月10日至11月16日)。各宿舍参照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填写《文明宿舍申报表》(附件2),于11月16日前报所在学院。
(三)学院初选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3日)。各学院组织评审,依据评选标准(附件2)开展审核推荐,按分配名额(附件1)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申报示范文明宿舍须准备5分钟以内PPT用于汇报展示。相关材料(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4日前报送至学生处。
(四)学校审核阶段(11月24日至12月1日)。学生处组织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评资格,不予递补。
(五)“示范文明宿舍”现场评选(12月3日)。学生处组织候选宿舍汇报展示,由评审组评选出10个示范文明宿舍,并现场挂牌表彰。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宿舍:宿舍卫生、安全防范、遵守纪律、学习风气、文化氛围五个方面评分达标(具体见附件3评分细则)。
(二)示范文明宿舍:须满足文明宿舍全部条件,在思想、学风、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优秀宿舍长:所在宿舍获评文明宿舍及以上称号,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
(四)一票否决。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宿舍成员有违纪处分记录的;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设备或管制刀具的;有酗酒、赌博等行为的;拒绝校、院组织的正常检查的。
四、奖励与表彰
学校根据评选结果分别授予“示范文明宿舍”“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示范文明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对获表彰宿舍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建议学院对获表彰宿舍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实践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积极动员。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将评选活动作为推动学生社区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二)规范程序,公正评审。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推荐程序规范、结果真实可信。
(三)注重长效,推动常态。各学院应以评选为契机,及时总结有效做法,推动文明宿舍建设常态化、机制化,持续提升学生社区育人实效。
附件:
1.2026年秋季学期文明宿舍、示范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推荐名额
2.2026年秋季学期文明宿舍申报表
3.2026年秋季学期文明宿舍评选量化评分细则
4.2026年秋季学期文明宿舍、示范文明宿舍、优秀宿舍长汇总表
学生处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