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0 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示范团队和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特色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20〕4 号)要求,参照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和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专家服务队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成立心理援助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队队员申请条件
担任心理援助服务队队员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中任一条件:
1、具有心理咨询相关专业资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教师;
2、有心理学背景、心理培训经历的专职辅导员;
3、有心理学背景、心理培训经历的学校其他教师。
因工作需要而加入的少量工作骨干在专业上可以适当放宽。
二、服务队队员职责
心理援助服务队由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筹管理,主要是发挥我校心理教师队伍的专业优势和团队力量,通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平台,面向全校师生提供线上、线下心理援助服务,落实政府和学校交办的心理援助等工作任务。
三、服务队队员权利
1、原则上队员入队后实行长期任职,中途确因各种原因申请退出的,应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交书面退队申请,由学生处审批。队员退队后不得再以服务队成员身份开展工作,且必须严守诚信、责任与保密承诺。
2、任职期间, 有权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援助服务队队员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
3、优先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相关研究工作。
4、心理援助服务队队员优先参加校外各类心理健康相关培训。
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可为服务队队员提供工作时长证明。
四、服务队队员申报
有意参加的老师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援助服务队队员申请表》(附件1),于1月15日前报送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姚蓝洁处(长江楼735),同时发送电子版到1964086099@qq.com。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在审核并沟通、确认工作意向后确定最终服务队队员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姚蓝洁,87933226。
附件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援助服务队队员申请表
附件2: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援助服务队工作记录表
附件3: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援助服务队工作时长统计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