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支撑、示范和引领作用,经研究,2020年再培育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类别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和辅导员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不超过5名(含主持人)。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
(1)主持人: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持有二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3年及以上,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教育主张,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团队能力,较丰富的培养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验。
(2)成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率不低于50%,从事心理健康教育2年及以上,教育经验较丰富。
2、辅导员工作室:
(1)主持人:专职辅导员,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及以上,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个人应主持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统筹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善于凝聚力量、带领队伍;所申报工作室建设方向明确,建成成果能够作用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
(2)成员:专职辅导员,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及以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研究方向:与辅导员的成长发展、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科研等相关;与大学生发展相关,如: 思想教育引领、学生事务管理、资助育人、党团建设、学业指导、生活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指导、考研指导、中华传统文化传承、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策划、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礼仪等。
三、条件和经费保障
(一)根据工作需求,在各学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腾出专门用房作为工作室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科研资料,用于开展学习等相关活动。
(二)学校对工作室连续三年每年给予0.5万元经费资助。该经费用于各类活动费用、学习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以及优秀成果奖励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积极鼓励相关老师参加,有意参加的老师填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到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3468748436@qq.com。联系人及电话:翟睿,87933348。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