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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

各二级院系

根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综合考评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体辅导员(含兼职辅导员)

二、考评内容

根据辅导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对辅导员进行全面考评,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2.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水平提高情况,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力进步情况。

3.以学风、班风为主导的班级工作实绩。

4.学生教育、日常管理、学生服务工作(素质综合测评和文明班级建评等)情况及其成效。

5.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

三、考评程序

1.辅导员民主测评、二级院系测评、考评组测评。

2.确定考评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确定辅导员年度考评结果。

四、考评步骤说明

1.辅导员民主测评:全体辅导员本人按照考评内容、要求,对照辅导员岗位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个人工作分工及工作业绩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表》(详见附件1)专职辅导员另需准备5分钟的年终述职PPT材料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提纲:建议围绕辅导员九大职责,从工作举措、成果成绩、特色创新、反思不足等方面进行)。上述两项材料请于1月1820: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64086099@qq.com。此项测评占考评结果的30%。现场汇报时间计划为1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二级院系测评:各二级院系结合辅导员述职情况、日常表现等各方面情况,依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评分标准(二级院系评议)》(详见附件2),进行公正客观地评分。请于1月19前完成,并将赋分结果汇总后,经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长江楼735办公室联系人:王军。此项测评占考评结果的40%。

3.考评组测评:由考评组成员根据专职辅导员现场汇报情况查看辅导员考核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此项测评占考评结果的30%。

4.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三项得分的实际值进行计算(优秀*1+良好*0.8+称职*0.6+不称职*0.4)/总得票数*100),得出辅导员最终考评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考评结果将作为辅导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力促通过考评达到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

 

附件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表》

2.《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评分标准(二级院系评议)》

3. XX学院(系)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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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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