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根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综合考评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体辅导员(含兼职辅导员)
二、考评内容
根据辅导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对辅导员进行全面考评,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2.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水平提高情况,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力进步情况。
3.以学风、班风为主导的班级工作实绩。
4.学生教育、日常管理、学生服务工作(素质综合测评和文明班级建评等)情况及其成效。
5.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
三、考评程序
1.辅导员民主测评、二级院系测评、考评组测评。
2.确定考评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确定辅导员年度考评结果。
四、考评步骤说明
1.辅导员民主测评:全体辅导员本人按照考评内容、要求,对照辅导员岗位职责,结合2023年度的个人工作分工及工作业绩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表》(详见附件1),专职辅导员另需准备5分钟的年终述职PPT材料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提纲:建议围绕辅导员九大职责,从工作举措、成果成绩、特色创新、反思不足等方面进行)。上述两项材料请于1月18日20: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64086099@qq.com。此项测评占考评结果的30%。现场汇报时间计划为1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二级院系测评:各二级院系结合辅导员述职情况、日常表现等各方面情况,依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评分标准(二级院系评议)》(详见附件2),进行公正客观地评分。请于1月19前完成,并将赋分结果汇总后,经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长江楼735办公室,联系人:王军。此项测评占考评结果的40%。
3.考评组测评:由考评组成员根据专职辅导员现场汇报情况、查看辅导员考核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此项测评占考评结果的30%。
4.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三项得分的实际值进行计算(优秀*1+良好*0.8+称职*0.6+不称职*0.4)/总得票数*100),得出辅导员最终考评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考评结果将作为辅导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力促通过考评达到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
附件: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表》
2.《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评分标准(二级院系评议)》
3. XX学院(系)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