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
处长岗位描述与质量要求
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
2、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建设;
3、负责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查、总结、改进、科研工作;
6、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激励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交流工作;
8、负责处室思想、学风、作风建设工作;
岗位质量要求
1、根据教育形势,组织制定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步骤和措施、时间和进度)。
2、根据教育管理形势,按照系统、导向、激励、约束的原则,适时组织制定、修订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并保持制度建设的持续性。
3、根据形势要求、季节变化、活动特点制定学生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4、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诉求,解决学生矛盾,杜绝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根据要求,组织制定年度政工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包括指导思想、现状分析、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分工负责、意见和建议。
6、根据要求,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要求:(1)确定会议主题、内容、议程、地点;(2)主持会议;(3)审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4)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
7、组织学生工作期中、期末检查;组织年度学生工作专项检查;组织编写系级学生工作评估报告。
8、每学期到各院系调研一次,掌握学生工作整体动态,并提交调研报告。
9、组织每周处室干部会、每月工作研讨会、每学期工作总结会,及时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情况。任务完成记录由《学生工作处事务阅办单》予以规定。
10、组织学生管理年度评优、工作评比奖励。
11、组织制定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研究年度计划,包括确定主题、内容、表彰工作。
12、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学生教育管理经验总结工作。确定总结的框架,拟写总结提纲,修改报送文本。
13、组织月度处室学习工作。每学期为全处室举办一次学习报告。
14、组织、研究、制定、改进处室工作办法,促进学习型、效能型、和谐型的团队建设。
15、根据教育管理形势和任务,及时研究调整人员分工,协调好各项业务工作的接口关系。
16、每学年同处室所有人员进行一次交心谈心,征询其对本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个人发展规划、了解工作学习生活困难,进行有效沟通。鼓励全体同志按考核指标经常性地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评估工作,未完成的事项在及时弥补,已完成的事项要巩固和完善,在工作中要努力创造工作的特色。
副处长岗位描述与质量要求
岗位职责:
1、分管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具体指导制度管理、队伍建设、计划总结、经验交流、考核评估、文书档案、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分管业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督办、改进工作;
3、协助处长制定规划、落实任务、持续改进工作;
4、协助处长做好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协助处长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激励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处室内部建设工作(设备管理、团队建设、校外交流)。
岗位质量要求:
1、协助修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2、协助制定工作制度、学生管理制度体系。
3、参与制定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交流工作。
4、组织修定学生工作各项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
5、按计划协助文书档案管理、会务管理工作
6、修订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工作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7、按计划督办工作方案的落实、总结和改进工作。
8、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把握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势、动态、规律,为制定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9、明确任务,及时布置,确定方案,按时催办。
10、协助提高“工作内容设定质量、工作标准质量、工作职责质量、工作评估质量、工作研究质量”。
11、协助设置目标、设计流程、设计标准、制定规则。
12、协助制定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方案。
13、协助实施政工干部队伍培训、培养计划和活动。
14、根据教育形势适时提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5、协助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分阶段、分项目的检查总结评估工作。
16、协助做好激励机制的调研、拟制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17、协助指导处室内部建设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和谐型团队献言献策。
18、协助逐步完善“调查研究、策划协调、督查评估、政策指导、信息服务、系统改进”的处室工作职能。
19、协助推进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和实践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学生教育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活动,指导、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建立学生行为管理机制,开展学生行为教育和管理工作;
3、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
4、搞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和做好新生入校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教学等国防教育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校风校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
5、开展文明行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学区等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比、表彰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量体系,指导各系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为年终评审和发放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比提供依据;
7、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件,教育处理违纪学生,指导、协助或直接查处学生违纪行为,参与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8、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9、负责学生工作队伍(辅导员和班主任)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制订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学习和交流;
10、负责与各系及有关部门沟通学生工作信息,组织工作交流,总结工作经验;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 协助做好贫困生贷、助、勤、减、免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和贫困生的经济资助工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建立困难学生档案,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2、 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信息,对各系进行年度资助指标分解,并按期报送资助工作执行情况和年度总结报告;另加强与资助对口银行的沟通合作,协助银行组织资助的发放、贷款催收工作;
3、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4、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加强对系助学工作的指导。做好学生勤工助学资格审查、岗位确定和工作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助学活动。另拓展面向社会的服务项目,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基地。提供学生勤工助学权益援助与法律援助;
5、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6、拓展社会助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学生的赞助和捐赠。做好社会助学项目的联系和落实;
7、建立特困学生档案,开设特困学生绿色通道;做好困难补助的审批管理;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2、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建立和完善院、系和班级三级心理健康管理体制。建立危机干预机制,督促指导院系开展重点学生的监控和干预;
4、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建立学生心理卫生档案;并开设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热情接待学生来访;
5、指导学生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指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互助互动活动,开展心理科普活动。调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学生的心理特点,撰写研究报告;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大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我校大学生医疗报销管理办法;
2、落实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制定门诊医疗保障资金的使
用管理办法;
3、制作发放大学生医保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大学生参保动员工作,指导各系部开展广泛宣传和动员工作;
4、组织各系部相关人员进行学生参保政策及操作流程培训;
5、联系武汉市医保局办理开户手续,开通“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系统”;
6、做好全校参保学生的信息采集、数据统计和材料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7、处理学生参保后住院治疗的报销和咨询工作;
8、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处理学生保险二次理赔事项;
9、做好“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系统”数据维护、后台管理、信息变更、数据上报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