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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2024级学生心理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7    点击:

各二级院系:

为全面了解我校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根据工作安排,本学年将通过心理信息化系统对全体学生进行网络心理测评,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9月28日至10月21日提倡班会时间集中测评

二、测评方式

在线网络测评

三、测评工具

症状自评量表(SCL-90)

四、具体要求

1.测评准备:辅导员在测评开始前登陆系统核对各班人数、学生姓名等信息,并根据实际班级学生人数进行增减;对学生进行宣传,说明测评的目的及意义,介绍相关知识

2.实施测评:本次测评可用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使用校园网登录,若学生没有校园网,可通过企业微信进入心理测评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见《心理测评操作手册(2024-2025-1学期)》,请保证学生认真、安静、独立地完成测试。

3.测评完成:本次测评共一套量表,测评完成后退出即可。若学生想查看测评报告,可添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QQ查询测评报告(QQ:926005429)。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测评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测评工作。

2.各二级院系须组织辅导员在正式测评前查看所带班级信息、学生人数是否有误,辅导员可自行增减、修改学生信息,确保覆盖全体学生。

3.请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各二级院系心理健康专职辅导员可以登录并实时查看院系学生测评完成情况。

4.2022级学生原则上不要求集中测评,2023级2024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测评。测评开始前由辅导员宣读“指导语”,并对测评现场拍照存档。测评结束后,各二级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汇总2023级2024级学生测评照片于10月22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505994286@qq.com

5.其他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




学生处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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