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建设体现高职特点、时代特征、长江特性、学校特质、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学生处决定在学生公寓进行文化长廊建设。请各学院组织师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依托QQ群组、微信群等,广泛收集师生文化长廊建议。各学院可自行设计宣传板、收集学生作品实物或者电子版创意等。
文化长廊实施地点:“1#—7#学生公寓内走廊”;
建设项目:二级学院给出公寓对应楼栋设计总体方案,参考项目“学院特色宣传栏”、“学生绘画艺术创作”、“专业名人录”等;
实施办法:二级学院提交素材,由学工处统一招标实施。
联系人:陆子力 办公电话:1012
截稿日期:2020年8月10日。